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政    策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凡属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予以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公开范围

(一)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职能和规范性文件;

(二)公积金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三)其他服务事项;

(四)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公开时限以及信息分类

(一)公开方式。主要通过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zfgjj.zhoukou.gov.cn/)予以公开。

(二)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信息分类。1.决策类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政策解读、决策预公开、专项规划等。2.执行和结果类信息。主要包括年度工作任务执行及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等。3.管理和服务类信息。主要包括部门领导、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等。4.监督保障类信息。主要包括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进展等。

四、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申请范围

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的、和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申请方式
1.邮政寄送申请

通过邮政寄送申请材料提出申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寄地址: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 件 人: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466000

2.政府网站在线申请

在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信息公开首页点击“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根据提示注册后登录并填写《申请表》在线提交。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到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提出申请。

(四)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人和路交叉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邮政编码:466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夏季15:00-18:00)

联系电话:0394-8205985

电子邮箱:zkgjj@sina.com

网站地址:http://zfgjj.zhoukou.gov.cn/

(五)办理流程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印。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申请处理

(1)审查

我中心收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规定》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办理,但应向申请人说明,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

(3)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六、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5.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的其他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8205985(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通讯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人和路交叉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邮政编码:466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夏季15:00-18:00)

电子邮箱:zkgjj@sina.com

八、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Copyright2016-2017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版本所有[网站导航]

主办单位: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序号:豫ICP备20021180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013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人和路与光明路交叉处市行政中心公积金

网站标识码:4116000018

咨询电话:12329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Chrome、IE11.0以上、Firefox等浏览本站

技术支持:中原传媒